推進學前課程改革促進學前兒童發(fā)展

推進學前課程改革促進學前兒童發(fā)展

推進學前課程改革促進學前兒童發(fā)展

  


一、上海市學前課程改革的發(fā)展 


上海的學前教育課程改革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前后經過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以綜合性主題教育的研究為代表。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的改革開放,學前教育也在理論與實踐方面加強了與國外的交流,學前教育工作者直覺地感到當時教育工作中存在著許多問題,特別是小學化的課程。如何轉變注重知識、技能傳授和學科知識割裂的狀況成了課改的核心問題。幼兒園進行了各種課程改革的研究,綜合主題教育的研究從改變集體教學中分科割裂的狀況入手,強調教育的整體性、內容的系統(tǒng)性、手段的綜合性,以后逐漸拓展到幼兒園一日活動的方方面面,如語言教育的研究、游戲、活動的研究、情感教育的研究等。但此時的研究還較多地停留在“怎么做”的層面上。 
    第二階段以《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的實施為標志。1993年在積極貫徹原國家教委頒發(fā)的《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試行)》的基礎上,上海市教委編制了學前一期課改方案。該方案力圖克服幼兒教育小學化傾向,克服以成人為中心的師生關系,確立科學的兒童發(fā)展觀,提出幼兒園一日生活都是課程,突破了以課堂教學為主要形式的學科教學模式,建立了由生活、體育、歌舞與游戲、故事、講講做做五門課程構成的綜合型課程結構,并編寫了與之配套的教師用書。但由于在課程編制過程中理論支撐不足和受編制技術水平的制約,在實踐中教師缺乏對幼兒行為觀察分析的意識和能力,先進的教育理念與課程實施行為之間還有差距。而本市0~6歲學前教育一體化的管理,使學前教育對象向3歲以下的嬰幼兒延伸,這些都呼喚著新一輪的課程改革。
   第三階段以《上海市學前教育綱要》的頒發(fā)為標志。1998年市教委完成了原國家教委要求上海編制地方學前教育綱要的任務,頒發(fā)了《上海市學前教育綱要》(下稱《綱要》),《綱要》注重對學前教育改革的調查總結和的內外學前教育理論、實踐的分析研究,力求使《綱要》,有較為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切合本地社會發(fā)展的實際需求,在一期課改的基礎上有新的突破。《綱要》提出了學前教育的任務:建構后繼學習及終身發(fā)展的基礎,培養(yǎng)健康活潑、好奇探究、文明樂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責任感的面向21世紀的兒童;擴大了適用的對象(為2~6歲的兒童);注重共同生活體對兒童的影響,強調了環(huán)境在促使兒童自主活動生成中的作用,鼓勵兒童用各自偏愛或擅長的方式以及運用多種方式的組合表達自己的感受。為了使《綱要》的理念真正落實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