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音樂教育的評價研究(原創(chuàng))

幼兒園音樂教育的評價研究(原創(chuàng))

幼兒園音樂教育的評價研究(原創(chuàng))

  

幼兒園音樂課程教育,是整個幼兒教育活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是通過音樂的形象思維來啟發(fā)和引導和激發(fā)幼兒的智力開發(fā),也就是說,它必須是以引導幼兒參與唱歌、音樂欣賞、音樂游戲、舞蹈、樂曲演奏等音樂實踐活動為基本教育內容,以期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對幼兒進行美育教育。這也正是《幼兒教育綱要(試行)》藝術教育要使幼兒“初步感受并喜愛環(huán)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huán)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fā)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fā)展的經驗?!彼蟮慕逃康?。

幼兒園音樂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發(fā)展啟蒙期幼兒潛在的音樂素質和表達能力,繼而在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音樂實踐活動中,即在唱一唱、跳一跳、玩一玩、樂一樂的過程中,讓幼兒去感知和體驗音樂的魅力,從而獲得相應的音樂知識和表演技能,即能唱、會跳、能欣賞、會創(chuàng)造,在客觀接受和主動創(chuàng)造的音樂藝術活動中表現音樂,萌發(fā)幼兒去認識美、感覺美、表現美。

如何對音樂教學活動進行評價呢?根據我在教學實踐中的體會,我以為,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過于偏重于音樂藝術使命,追求“成品”效果的灌輸,以致使教師在這一框架約束下,非但很難進行因材施教,同時也看不到幼兒在進行音樂活動中的潛在創(chuàng)造力。結果是幼兒被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