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敬畏生命

再談敬畏生命

再談敬畏生命

                                          文/呂駕宇
因幾句口角,陜西張智偉、郭亮和王云璋3位花季少年便對女乞丐李文蘭施以長時間的暴打凌辱;而當受害者拖著受傷的身體尋求幫助時,人們表現出了驚人的麻木:衛(wèi)生院值班醫(yī)生眼見其渾身是傷,卻不采取任何診治措施;派出所接到報警后三個小時才派了名司機去處理,村支書非但不采取救治措施,反與派出所商量如何將李送出轄區(qū)之外……于是,一條有望得救的生命就這樣逝去了(新華社8月5日報道)……
                               一、
    很顯然,張智偉等人的殘暴是令人發(fā)指的。即便面對“孩子”這樣一個無比廣闊的群體,張智偉等人僅僅是極端的個例,但人們還是會發(fā)出這樣的疑問:如今的孩子到底怎么了?
或許一切都緣于偶然,我們甚至可以進行這樣的設想:如果“孩子們”沒有喝酒,他們就不會酒后“鬧事”了,如果“孩子們”后來沒有找到李文蘭,也就不會再發(fā)生“乞丐之死”了……
但偶然之外的必然是當我們的孩子們習慣于以自我為中心,習慣于將自己擺放在高位將旁人視為卑微的時候,他們也就喪失了對生命最起碼的敬畏之心,于是旁人的生命的尊嚴和價值也就隨之貶化。我不知道,當孩子們用菜籽桿插進李文蘭的下身的時候,在他們眼中,作為乞丐的李文蘭是否僅僅是一只螞蟻——在很多的孩子的游戲中,屠戮螞蟻的方式往往是用最小的一個手指頭掐死它,或者是抬高腳,然后狠命下跺。
                               二
如果說,人之初,性本善,那么善花是如何結出惡果呢?
其實,在中國很多的歷史時段,對人的蔑視是有傳統的,比如說,文革時,孩子們斗“反動老子”是革命的光榮,于是光榮的事業(yè)允許最卑劣的方式。而在當代中國,當國民的“生命意識”普遍高漲的時候,“先朝遺風”同樣還會時不時的趁虛而入。
    在“乞丐之死”事件發(fā)生地二里鎮(zhèn),醫(yī)生將乞丐李文蘭推開了,派出所片警將乞丐李文蘭給推開了,村支書將乞丐李文蘭給推開了,于是他們將李文蘭最后生的希望也給推開了,然后就有了供人談資的“乞丐之死”——所有的人都在強調李文蘭的“乞丐”身份,“乞丐”意味著什么?乞丐就意味著如同一只螞蟻?而螞蟻就意味著該死?
——這就是張智偉等孩子的生活土壤。
三、
和李文蘭事件相似的是孫志剛案。
孫志剛,這位風華正茂的年輕人,僅僅因為隨身沒帶身份證而被收容,接著被打死。人們因此而出離憤怒:一個人的生命竟是這樣輕易地被剝奪,那么,還有什么不可以被剝奪呢?
孫志剛案,人們可以清楚地將憤怒傾瀉到某些執(zhí)法者身上,而面對李文蘭的慘死,我們多少又有點迷惘,因為,這一次,施暴者僅僅是幾個花季少年,縱容助虐者僅僅是和我們相似的“凡夫俗子”。
于是,誰能拍著胸脯保證,當你面對著“乞丐”李文蘭的求援時,你能毫不猶豫地挺身而出?
 四、
在一場戰(zhàn)爭中,一位戰(zhàn)士不幸犧牲。他的妻子在他的墓碑上寫上了這樣兩句話:“對全世界來說,你是一名普通的戰(zhàn)士;對我來說,你就是整個世界?!?
讀到上面這段文字很久之后,我在互聯網上看到了一張廣泛流傳的照片:在得知李文蘭的死后,她的丈夫,她的兒子在痛苦流涕。只有這個時候,我才異常清醒地認識到,所謂的乞丐,是一個丈夫的妻子,是一個兒子的母親,是一個家庭的全部的世界。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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