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yè)勞動合同

國營企業(yè)勞動合同

國營企業(yè)勞動合同

  編號: 

  國營企業(yè)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 
  單  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yè)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xié)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保緩S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玻U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常T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矗虐?、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huán)境。 

  二、企業(yè)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fā)布的《國營企業(yè)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guī)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保畬β毠ひM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社會治安、企業(yè)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常訌妱趧影踩c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矗鹬芈毠さ暮戏嘁妫S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常袷貒业姆伞⒎珊陀嘘P政策及廠內各項規(guī)章制度。 
 ?。矗異圩o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jié)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保囉闷诠べY:  級  月  元。 
 ?。玻畬W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担{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zhí)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玻袷匚覐S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xù)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yè)與職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yè)與職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常畡趧雍贤谙迌?,企業(yè)與職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矗铝星闆r企業(y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僭谠囉闷趦劝l(fā)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诼毠げ宦男袆趧雍贤?,經企業(yè)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勐毠け怀?、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yǎng)、判刑的。 
 ?、苈毠ひ虿』蚍且蚬へ搨?,醫(y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yè)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萁浻嘘P部門批準企業(yè)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担铝星闆r企業(yè)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賱趧雍贤谙尬礉M,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 
 ?、诨加新殬I(yè)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叟毠ぴ谠衅凇a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 

 ?、俳泧矣嘘P部門確認企業(yè)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谄髽I(yè)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guī)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燮髽I(yè)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yè)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罚铝星闆r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yè)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xié)商規(guī)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yè)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梗魏我环教岢鼋獬齽趧雍贤?,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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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項                            │ 
│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々?nbsp;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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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企│                                │ 
│業(yè)│                                │ 
│意│                                │ 
│見│                   年  月  日(章)   │ 
│ │                                │ 
├─┼────────────────┬─┬─────────────┤ 
│法│                │ │             │ 
│定│                │ │             │ 
│代│                │職│             │ 
│表│                │ │             │ 
│或│                │ │             │ 
│法│                │ │             │ 
│定│                │ │             │ 
│委│                │工│             │ 
│托│                │ │             │ 
│人│    年  月  日(章)  │ │  年  月  日(章) │ 
├─┴────────────────┴─┴─────────────┤ 
│                                  │ 
│                                  │ 
│                     年  月  日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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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勞動合同續(xù)定表              │ 
│                                  │ 
│  續(xù)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                │ 
│                    共  年  個月      │ 
│        至  年  月  日                │ 
│  續(xù)定合同有關事宜: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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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企│                                │ 
│業(yè)│                                │ 
│意│                                │ 
│見│                                │ 
│ │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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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             │ 
│定│                │ │             │ 
│代│                │職│             │ 
│表│                │ │             │ 
│或│                │ │             │ 
│法│                │ │             │ 
│定│                │ │             │ 
│委│                │工│             │ 
│托│                │ │             │ 
│人│   年  月  日(章)   │ │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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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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