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臺措施維護校園安全

公安部出臺措施維護校園安全

公安部出臺措施維護校園安全

 ?。对拢保度丈衔?,公安部正式公布八條措施,以維護學校和幼兒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師生人身、財產(chǎn)安全。其中要求有條件的學校或幼兒園配置保安,并設置放學時段臨時停泊車位,方便接送學生的車輛停放。

  公安部要求,對發(fā)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在學校周邊治安復雜地區(qū)設立治安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治安巡邏,強化治安管理。根據(jù)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負責維護校園安全。每月選派民警至少兩次到中小學、幼兒園擔任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派民警或協(xié)管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學校、幼兒園設置人行橫道等警示標志。在有條件的學校或幼兒園設置放學時段臨時停泊車位,方便接送學生的車輛停放。對寄宿制學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jiān)督。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對違反這八條規(guī)定的,廣大人民群眾可向110舉報。
 


  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6/17/content_30957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