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虐待也是一種暴力

精神虐待也是一種暴力

精神虐待也是一種暴力


  社會發(fā)展及體育部上個月底公布保護兒童的指導原則,列出兒童在情緒和心理上受虐待的定義。隨著修訂后的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去年10月正式實施,對孩子施予精神虐待的家長可能被控上法庭。   

  你知道精神虐待是怎么一回事嗎?本期《大小事》邀請到臨床心理學博士林國光、李玉云律師及新加坡兒童會的輔導員,從多個角度探討虐待兒童定義范圍擴大的影響、精神虐待可能對兒童造成什么樣的傷害,以及造成兒童受虐的因素。  

  6歲的小明很喜歡咬指甲。他的母親看了很生氣,用盡了各種方法來糾正小明,小明還是改不掉壞習慣。小明的母親暴跳如雷,每次一看到小明咬指甲,她就大聲罵道:“如果你再咬指甲,媽媽就離開這個家,不要你了。”小明嚇得哭了,很怕媽媽真的離開他。他每天做惡夢,夢見媽媽丟下他。  

  如果你不清楚什么是精神虐待,在以上的個案中,小明就是一個精神受到虐待的受害者。他身上沒有任何傷痕,但心靈已受到創(chuàng)傷。  

  情緒虐待造成孩子日后心理有障礙  
  新加坡兒童會輔導員蕭志杰在受訪時說,人們提起虐待孩子時,往往會認為體罰才算虐待孩子,而忽視了情感上的虐待。精神虐待的危害尤甚于肉體上受虐待,因為情緒和心理的虐待是隱性的,不像肉體虐待這么容易證明,對孩子會造成很深的精神創(chuàng)傷,嚴重的還會造成心理障礙。  

  所謂精神虐待,指的是危害或妨礙兒童情緒或智力發(fā)展,對兒童自尊心造成損害的長期重復行為或態(tài)度,如拒絕、漠不關(guān)心、批評、隔離或恫嚇,最常見的形式是辱罵或貶低兒童的人格。  

  父母蓄意和非蓄意虐待親生兒  

  父母虐待親生骨肉的情況,可分為蓄意和非蓄意兩種。釀成這種家庭悲劇的因素很多,因人而異,涉及非蓄意虐待案件者,一般都是因為無法承受壓力、控制情緒,而對親生孩子的肉體和心靈造成傷害。也有一部分家長是因為不懂得如何有效管教孩子,而在情急之下傷害了親生骨肉。  

  兒童會輔導員凱瑟琳說,在她處理過的一個單親家庭的個案中,“一名10歲女孩的父親執(zhí)意認為,女兒非常不聽話,經(jīng)常喜歡看電視。實際上是這名父親在妻子去世后,一直不愿跟女兒提起母親。平時忙著工作的他沒有太多時間和女兒溝通,而且女兒經(jīng)常是一個人在家。她扭開電視機,是為了驅(qū)走內(nèi)心的恐懼與孤寂,而不是因為喜歡看電視。”  

  至于蓄意虐待親生孩子的父母,情況比較復雜,通常牽涉一些特殊的感情因素。  

  父母常忽略了檢討本身的管教方式  
  在輔導問題家庭的過程中,她時常發(fā)現(xiàn)許多家長看到孩子不聽話,就認定是孩子有問題,忽略了檢討本身的管教方式及對待孩子的態(tài)度。一些家長也對孩子期望過高,什么都要求立竿見影,沒有考慮到孩子的能力局限。  

  蕭志杰勸請家長先學習處理生活壓力及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動不動就把氣發(fā)泄在孩子身上。他指出,許多家長是運用自己父母的管教方式來管教孩子。事實上,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同一套管教方法未必適用于每一個孩子。  

  兩名輔導員認為,隨著兒童權(quán)利法律的迅速發(fā)展,家長應該與時并進,對本身的管教方法作出適當?shù)恼{(diào)整,使孩子在溫暖和諧的家庭環(huán)境中健康成長。家長應從尊重孩子的主觀愿望和實際能力出發(fā),合理調(diào)整自己的期望,并注意子女在情感方面的需求,多與孩子交流?!?/P>

  “虐待”的定義取決于文化因素  
  心理學家指出,精神虐待會對兒童的自尊心造成破壞,而一個自尊心從小就受到挫折的人,可能會出現(xiàn)很多心理與行為上的障礙,諸如自我否定、缺乏愛心、焦慮等心理疾病,難以適應社會,甚至走上犯罪?!?/P>

  曾在多個志愿團體服務(wù)的臨床心理學博士林國光指出,“虐待”的定義,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于文化的因素,同樣的舉動,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甚至是不同的時代,都有不同的詮釋,沒有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說法。  

  他說:“從心理學的臨床角度來看,當一個小孩因為周遭的人故意、長期、重復地向他做一些舉動,造成他的自尊心受損,都可以稱之為虐待。”  

  小孩自尊心受創(chuàng)會影響其“自我形象”  
  談到精神虐待對孩子的影響時,林國光博士說,一個小孩的自尊心如果經(jīng)常受到打擊,或者需求一直被忽略,他的“自我形象”就會受到影響,自我評價偏低,進而產(chǎn)生逃避、反社會、歇斯底里、偏執(zhí)或依賴型人格障礙等心理問題。  

  他說,虐待對兒童造成的創(chuàng)傷有立刻顯現(xiàn)的,也有到了成人期才顯現(xiàn)的長期創(chuàng)傷。一個小孩在被虐待的家庭環(huán)境中成長,他長大后可能會認為整個社會“充滿危險”,如果他不要受到攻擊或剝削,就必須先攻擊或剝削別人,最終加入私會黨或從事非法活動;他也可能在長大后變得十分膽怯,不斷逃避外界,不敢跟別人溝通,缺乏自信心,有強烈的自卑感?!? 

  然而,家長管教孩子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假如罵孩子可能變成精神上的虐待,那么家長應該怎樣管教孩子,合理的管教和精神虐待又該如何區(qū)別?  

  林國光指出,在家庭構(gòu)造和親子溝通良好的健全環(huán)境里,偶爾的打罵不會使孩子產(chǎn)生心理問題。而合理的管教和精神上的虐待,其實并不難區(qū)別。  

  政府可考慮開辦產(chǎn)前育兒輔導課  

  他舉例說,如果一個孩子考試不及格,父母親一直罵他說:“你就是很笨”,對孩子作出人身攻擊,貶低他的能力,便是精神上的虐待。相對而言,如果父母跟孩子說:“你這幾個禮拜沒有好好讀書,浪費了很多時間,所以考試不及格,你應該罰嗎?”,這是針對孩子的行為作出批評,屬于合理的管教。  

  至于如何讓家長認識到管教孩子的正確方法,林國光建議,現(xiàn)有的婚前輔導大部分講的是婚姻生活及姻親關(guān)系,比較少談到如何管教孩子,政府可以考慮開辦一些產(chǎn)前育兒輔導課程,鼓勵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已婚夫婦參與,幫助他們掌握正確管教孩子的方法。  

  提控虐待兒童的父母是最后的選擇  
  兒童和青少年法令修訂后,有助于提醒家長不要以壓迫、威脅式的方法管教孩子,促進親子關(guān)系,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始終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選擇。  

  難在法庭上證明兒童受精神虐待  
  從事社區(qū)義務(wù)工作近20年的李玉云律師在接受本報專訪時發(fā)表上述看法。她指出,保護兒童指導原則雖然列出兒童情緒和心理受虐的定義,但要在法庭證明兒童受到精神虐待,仍然是相當困難的事。  

  李玉云說:“法庭講的是直接的證據(jù)。除非是受虐兒童把父母親的話錄起來,或是找到獨立的證人證明自己被長期羞辱或歧視,否則很難向法庭證明受虐。”  

  她相信修訂兒童和青少年法令的用意是拉近親子的距離。即使法令現(xiàn)在包含了精神虐待,在碰上兒童疑遭精神虐待的個案時,社會工作者和兒童的親屬也應該耐心聆聽各方的說法,從客觀和全面的角度作出判斷,不要輕易斷定是虐待案件,也不要一開始就認為是小孩子在撒謊。  

  她說:“如果虐待案件鬧上法庭,孩子與父母的關(guān)系肯定會鬧僵。父親或母親受罰后,孩子與父母一般上很難修補彼此感情上的裂痕。”  

  至于兒童和青少年法令會不會造成青少年不聽管教、動不動就威脅提控父母,李玉云笑答:“我相信不會。新加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程序,我們可以探測得出孩子是否在說謊。比如,社工會通過不同的方式詢問疑遭虐待的孩子,除非這個孩子是個撒謊專家,身體語言和言詞的不一致都能揭穿謊言的破綻。”  

  她指出,即使家長因虐待孩子被控上法庭,法庭也會給予家長解釋和辯護的機會。法庭將根據(jù)社會工作者、心理醫(yī)生、學校的報告及呈堂證據(jù)等多方面的資料,判斷家長的行為是否存有“惡意”,不會輕率裁決家長虐待罪名成立。  

  受虐待的孩子怕失去父母不敢講真話  

  李玉云感慨地說,從接觸過的個案中,她發(fā)現(xiàn)最大的問題不是擔心兒童撒謊誣告家長,而是孩子在受虐后不敢講真話。這些孩子害怕家長會坐牢,失去父母,或者父母不再愛他。  

  她認為,把父母控上法庭可能破壞親子關(guān)系,造成家庭破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終究是情非得已的最后選擇。(蔡寶卿)  

  采編自:聯(lián)合早報 



(責任編輯:暖暖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