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負”是不良品行
“欺負”是不良品行
對兒童“欺負”的第二種看法是,欺負屬于人的不良品行,它在一定程度上既損人又害己?!?/P>
一些教育工作者在學校的教育實踐中發(fā)現(xiàn),好欺負他人者往往屬于那么一小部分學生,行為沖動、恃強凌弱是這么欺負者的普遍特征。受欺負者的群體則不那么確定,但身體弱小或有軀體疾病、個性軟弱者相對受欺負的概率要大一些?!?/P>
研究發(fā)現(xiàn),嬰幼兒期活動水平比較高、趨向于冒險與探究、反應強度比較激烈的孩子,在兒童期與青少年期所表現(xiàn)出的欺負行為也較其他孩子多些。由于好動、好斗、好欺負的性格特點與社會上奉行的行為準則及“好學生”標準格格不入,因而欺負行為一般被視為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品行問題,而欺負行為客觀上也的確造成一些學校秩序的混亂和學生間人際關系的緊張?!?/P>
個人行為嚴重、經常地偏離自己的社會身份,偏離一般社會期望的現(xiàn)象,稱作角色偏常。角色偏常的人體所有持有的自我角色概念,與社會對其角色的一般概念會有顯著的差距。而個體整個行為動力系統(tǒng)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內在動機系統(tǒng)、外在行為模式,以及所受到的外部對待、評價與期望等等,恰恰與其自我角色概念密切相關。因此,好欺負尤如學校中常見的搗蛋生,偏離了社會對學生的一般期望,是角色偏常者。他們自己及其周圍的教師、父母與同學,已對他形成了與通常“學生 ”概念不同的“欺負學生”概念。對這些學生而言,既然已戴上了“欺負學生”的帽子,為什么不去欺負比我弱小的人呢?
轉載自《文匯報》